威胁国家生命的公众并没有最长持续时间的限制

各国宣布的紧急状态持续时间不一,拉脱维亚、罗马尼亚、亚美尼亚、格鲁吉亚、阿尔巴尼亚和北马其顿的紧急状态持续时间约为 30 天,爱沙尼亚和摩尔多瓦的紧急状态持续时间约为 50-60 天。后两个国家选择的紧急状态持续时间几乎是其他国家的两倍,这可能引发人们对如此长的时间是否必要的疑问。罗马尼亚总统已经宣布将紧急状态再延长 30 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法院根据缔约国作出的减损来审查一项诉求,他将分别评估每个案件的情况。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

在爱尔兰诉英国案中,1978 年 1 月 18 日,A 系列第 25 号,以及A. 和其他人诉英国案,[GC],第 25 号。 3455/05, 欧洲人权法院 2009,该期限长达数年。对于在某些季节达到高峰的传染病,一年之内甚至可能多次宣布进入公共紧急状态。

最后,鉴于《公约》第8、10和11条以及《议定书》第1条是典型的有条件权利,那么这些克减是否真的必要呢?例如,Dzehtsiarou教授曾广泛论述,克减对法院的评估影响有限。事实上,上述条款已经内置了允许缔约方干预的机制,前提是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和相称性的要求。无论如何,诉诸克减并不会排除法院首先分析这些措施是否符合每一项涉嫌违反的条款。法院甚至可能认为没有必要确定克 Viber 手机数据 减是否有效。这一点在爱尔兰诉英国案[191]中已得到明确阐述,并在A等人诉英国案[161]中得到强化。因此,如果这些措施不符合“调解条款”的正常制度,法院将继续审查这些减损的有效性。

法院也将对根据第

条提起的案件遵循同样的算法,因为在A. 等诉英国案中审查第 5 条时就采用了这种方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需进行克减,特别是对于允许非常具体的限制但不包含开放的“调解条款”的公约条款。最近,斯特拉斯堡观察家的一篇博 更多有关窃取的想法 客文章有力地论证了使用第 15 条避免行政权力“正常化”的论点。毫无疑问,法院在评估时将给予各国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是确定克减的程度还 在短信中 威胁国家生命的公 是应对疫情所需措施。然而,这并不会“保护”各国免受针对第 15 条设想的要求的详细审查和分析(布兰尼根和麦克布莱德诉英国案,1993 年 5 月 26 日,A 系列第 258-B 号[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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